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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女士看到了江南一套房,这套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三房两厅是2007年交给使用的。卖家叫价4500元/平方米,觉得价格适中,她决议采购。
卖家提出,房子还有约25万元的借款,请求陈女士先垫资解押,然后再处理过户手续。因为不想错失这笔生意,陈女士同意了卖方的请求,一起在合同中标明,她垫资的这25万元作为购房的首付款。
可是,让陈女士想不到的是,她把钱转到借款银行后却得知,因为卖家现已多次逾期不交款,银行现已申述卖家。现在已然借款现已还清,银行方面能够撤诉,但涉及的律师、撤讼等有关费用1000多元,要由卖方承当。卖家以为,陈女士现已帮他垫资还清借款,这1000多元费用他不应承当,为此与银行方面扯起了皮。看到自个付出了25万元,房子却迟迟未能办手续,陈女士着急不已。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她掏钱支付了这本不应自个承当的1000多元钱。
某中介公司商场部司理耿先生介绍,他在本年6月接待了一单事务,其时卖家以4800元/平方米出让一套四房两厅房子,买家现已交给一万元定金,并情愿垫资40万元帮卖家解押。因为卖家有急事,处理过户手续一事暂时停了下来。
7月中旬,卖家回来南宁时发现,同地段的房子现已升值了几百元/平方米,遂以不配合处理过户手续等手法,想把售价进步。最终,见买家不同意涨价,卖家想违约补偿一万元把房子回收另卖。买家、中介方为此多方奔走,最终这笔生意才成交。“假如这笔生意达不成,40万元解押款繁殖的疑问麻烦就大了。”耿先生说。
因为房子是大宗产品,不少购房者都是经过银行借款来采购。二手房生意中,由买家替卖家解押现已成为职业潜规则。
东葛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事务员介绍,他们公司署理的房源,除了房改房外,九成以上的产品房是按揭采购的。目前对买家仍是卖家还款解押,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少卖家在出让房子时,都请求由买家垫资解押。
“房子还没买,就先交大笔钱帮卖家还借款,遇到危险怎么办?”对此,事务员解说说,这需要由买家细心衡量,“是有必定危险,但众多人还不是这么解押后达成生意”。
一些业内人士介绍,本来有的卖家并不是没有资金解押,他们是想尽量不占用自个的资金,好让资金表现更大效果,达到”钱生钱“;。因为买家垫资解押不断增加,卖家就爽性享用潜规则带来的便利。
曾经在央行没有撤销转按揭和加按揭前,不少二手房在生意时由买家解押、还款。叫停转按揭和加按揭后,就需要买方或卖方筹钱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