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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常见的原因无外乎是想要顺着市场的发展,抬高房价或者是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买主,从而毁约,违背契约精神。尤其是在现在房价一路看涨的情况下,卖方受利益驱使,消极交易,不配合购房者和中介,拖延办理网签、过户等流程,以备随时违约。所以,为了以防这种情况的出现,签订一个约束对方消极过户的合同便显得尤为重要。
买二手房时也要调查清楚卖方是否存在其他的债务问题,或者是该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的权利共有人,如果房屋有权利共有人的话,就要获得房屋所有权利共有人的同意,才可进行下一步的交易。如果是债务问题,就要小心讨债者向法院申请查封该房屋。各种情况都可能导致该房屋不能正常的办理过户手续,影响过户和办理不动产证。
在贷款买房的今天,很多在售的房龄不太长的二手房,一般都还处于还贷期,如果贷款还未还清便要进行二次交易,那么买方应该在购房的时候就要了解到这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及时催促卖方赶紧还完贷款,或者在合同中约束,多长时间内还完贷款。因为一旦房屋开始正常交易,如果卖方还没有还完贷款,不仅影响买方自己过户,贷款,甚至还会因为房屋没有按时归还贷款就转移产权而面临被银行收房抵押拍卖的风险。对买方来说,风险要远大于卖方。
为什么购房者都忌讳购房战线拖的太长,原因就在于要与众多的不确定因素作斗争。无论是业主本身,还是楼市走向政策,尤其是后者,是买卖双方都不能控制的。比如近两年出台的限购限贷政策,就将很多即将要交易或者正在交易的房屋买卖双方挡在了半路上,增加了购房的风险和费用支出。
在所购房产为未取得不动产证的商品房的情况下,如果该商品房项目手续有问题,作为商品房的一手买方,也是二次交易的卖方来讲,自己都长期甚至根本无法取得不动产证,更没法把房子过户给新的买方。但是如果他没有把这个因素告诉买方,私自交易收钱,而买方也不知情,没有合同约束的话,便掉入了陷阱之中。后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