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有哪些

宝应房产网    2021-01-24    145

1、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条件则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情况拒绝申请。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评估,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贷款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买卖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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