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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州申请保障房的流程流程如下:
1. 申请家庭应推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可至街办乡、镇政府、房管站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领取《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书》及配套附表;
2. 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携带书面申请、两套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办乡、镇政府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携带书面申请、两套证明材料到工作所在地的街办乡、镇政府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3.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市中心城区以外户籍的,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复印件。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的《房地产证明》;②有私有产权住宅或非住宅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住公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租住私房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③户口簿反映不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关系的,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档案复印件;④中心城区以外户籍的,提供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证明:①在企业工作的,提供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③灵活就业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④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⑤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或养老金领取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①有私有产权住宅或非住宅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租住公房的,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住房证明原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①在企业工作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③灵活就业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④个体工商户提供申请日前6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⑤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复印件;⑥属于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