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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范比例;
②收入、财产低于规范正常;
③在本地拥有稳定工作的员工。但各地的标准会有所差异,具体标准由直辖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人准备最好资料后,要到相关部门指出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凭证,然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指出初审方案,合格后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告知当事人理由。
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指出复审方案,若满足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计划收入、新房等消息,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相关单位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于不满足标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以在公租房信息网验证相关消息,在轮候期间,若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数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主动指出申请,并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