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上市交易要办哪些手续

宝应房产网    2021-01-19    310

1、单位应当先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必不可少的资料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

2、安置房必须在使用一年后(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产权人必须先行缴纳《房地产权证》中注记的需要补交的费用(即优惠总金额)。对安置房中的实行部分承租的被拆迁人需补足交纳承租部分产权的资金后,方可按上述规定办理上市交易手续。而后,您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您名下的产权证。

3、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涉及诸多政策,面积广、时间长,与广大拆迁安置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安置房登记比商品房登记要复杂。详细情况可咨询房屋地处的区建投公司或区建委。

注意:安置房上市交易必须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上市交易要交的税费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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