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条件是什么

宝应房产网    2021-01-18    289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什么是无房户

无房户的认定,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各地认定的标准也不同。但总起来说是大同小异。根据各地政府的文件精神,比较一致的是:

1、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

2、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

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4、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政府或单位补贴的集资合作建房,农村批地建房,单位资助或给予补贴款购建的住房等);

5、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

安置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首先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安置房,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安置房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购买申请人。

4、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在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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