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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承租人买的房子的面积大小。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也就是说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是可以购房的,在购房后住房面积仍然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续租公租房。
举例理解:小李属京籍已婚家庭,有一个未成年孩子,由于新就业工资收入较低且没有房屋居住,夫妻二人申请了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在申请居住之后,家庭年收入没有变化,购入了一套房屋,小李还能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1、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含)以下,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米(含)以内,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
2、若小林购买的房屋在45平米以上,则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平米,不符合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在轮候或承租期间,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取消其保障房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会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等状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行为的申请人,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因此,申请人不要谎报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哦,一经发现不仅要腾退公租房还要承担相关后果。
1、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
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5、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6、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者不当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的;
7、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入住过程中,若仍然符合条件且提前自愿退租,可以退回剩余的未产生的租金;若因查出不符合条件被清退的不再退还剩余租金,并将纳入信用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