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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因此也称为经济适用房,它属于一种政府宏观性调控的政策房,解困房综合性价比高的特点。
解困房租赁是指政府以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所建造的解困房,按准成本租金短期出租给住房困难户的行为。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出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必须是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取得廉租房的居住权。
因为廉租房是不可以出租的。廉租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于转让廉租住房的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如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廉租房有可能存在建筑质量隐患,有些政府为了加快当地廉租房的建设,在房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验质量以及建筑材料上的把关都不是很严格,因此存在房屋质量安全的隐患。
廉租房的政策完善不周,我国对廉租房的建造和办理总体上带有探究性质问题,包含了:政策、机制、保证规模、保证方式等,因此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