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我国政府并不会给贫困户发房子住,只有收容所可以短期居住。在收容所居住期间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去登记申请廉租房,如果没有只能自己去申请低保在外面租房子。
1、申请人必须有所在城镇的户口,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定年数方可申请。
2、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收入标准相符合;
3、没有住房的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一定数额、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近几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申请廉租房住房必须是在本地没有房子的,而且近也不准备买房的人员。
4、申请廉租房,应符合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因为成年人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无住房,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1、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外或者乡镇人们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申请人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的时候应该准备好以下资料,首行申请人应该拿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其次是申请人的结婚证还有现在所居住的住房情况证明。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有关部门的《核定表》及其其它的一些所需的资料。
3、经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的材料后,应该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的和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该在5日内补齐资料,对其资料进行初审,如果没有通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该书面告知审核不通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