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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就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low-renthouse或者low-rent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1、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2、去管委会咨询一下,或者上网查询。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
3、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市内六区每户每月最低补550元。
4、至于申请方法:申请廉租房补贴金的市民可带身份证,户口薄(含成员卡,登记卡),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1、领表填表。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2、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