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宝应房产网    2020-12-29    230

1、定义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房改房是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

2、产权不同:

经济适用房只拥有房屋所有权。房改房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3、交易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许出售,如出售要有特定条件,比如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房改房要出售的话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中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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