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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1、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2、廉租房也是其中的一种房产类型,这种房子可以租住,也可以进行买卖。当然廉租房的买卖也是有一些相关的规定的,而且在购买廉租房的时候也要签订合同。
1、根据国家《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廉租房补贴申请是针对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2、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第一: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第二:家庭年收入符合低收入居民家庭标准为8000元/年以下;第三:无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第四: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3、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