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买了经济适用房可以再买房,但实际上并不如多数人想象的那么美好,如果经济适用房没有取得产权再买房,那么经济适用房会被回购。所以想保住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先购买满五年,然后买第二套房,这样才可以同时拥有这两套房。
1、房产局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2、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填写表格信息。
3、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4、缴纳契税。
5、拿到契税票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6、交纳土地出让金,算法是3621元*面积*10%(当初购房已交的超标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部分要减掉)。
7、登记过户排号等待办理过户。
8、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
1、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从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记载的时间起算不满5年的,这类经济适用房属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一般情况下不准出售。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应当由政府回购该经济适用房。
2、购房满五年的,可以在市场上销售。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间满五年的,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但同时鉴于经济适用房惠民性的特点,其出售仍受一定限制:政府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转售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材料。
政府回购的:房屋所有人需要持房产证、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个人信息材料,并携带书面的转售申请书,到所在区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按原购买价出售的:转售人携带上述相同材料到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经摇号确定的新的购买人与原购买人办理完毕产权交割后,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按市场价出售的:转售人应当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价差的70%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