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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公共服务权益,具体包括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也就是说,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视同购买商品住房享受子女的幼儿教育、中小学义务教育,可以立户、入户,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作为本社区居民参加社区活动、享受养老等家庭综合服务。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市民和非户籍人才“夹心层”市民,尤其是新就业、青年“刚需”群体。“夹心层”是指收入、财产超过承租公租房限制条件,但又暂不具备购买商品住房经济负担能力的群体。“刚需”是指在穗就业、结婚生育等必要的基本自住需求。
在申购和配售方面,《办法》明确了申购条件:
1、单身申购人应年满30周岁,己婚人士申购则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人才绿卡主卡人员之一的,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3、申购前缴纳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中断、补缴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不计在内);
4、家庭成员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5、允许正常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后仍可再有1次申购机会;
6、对双职工家庭,或有博士、硕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人员优先配售供应。
从购买程序上看,房源供不应求时摇号抽签,不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