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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一般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安置房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也存在很大风险。如果在取得房产证之前交易,容易出现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如果房屋在取得产权证的过程中房价上涨,卖方可能会毁约,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此在购买安置房前,要尽量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1、交易时间限制: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2、交易风险:由于安置房存在的诸多交易限制,安置房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3、质量区别: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被限制,所以在用工用料上会差一些,安置房绿化、基础设施等也比不上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