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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业贷款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个人信用报告;近半年或一年流水等。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选择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利率、折扣优惠、还款方式等因素,结合自己的资金状况选出最合适的银行。
2、申请贷款: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上述资料。
3、房产评估: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实地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
4、银行审批: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5、签订贷款合同:卖方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7、银行放款:银行在约定期限内放款至合同约定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