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的建筑高度如何定义

宝应房产网    2024-02-09    896

建筑总高应当是建筑物基础底到上部结构顶的高度,建筑高度应当是指建筑物地面部分的高度。建筑高度是指屋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房屋建筑类型有哪些?

1、普通住宅:各地标准不一样。普通住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2、公寓式住宅:大多数是高层大楼,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独使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还有一部分附设于酒店之内。

3、花园洋房:一般都是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户外小区也都有较高的标准,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4、小独栋:别墅市场细分出来的一种产品类型,它介于严格意义上的别墅和Townhouse之间,独立式住宅,建筑面积通常在300平米以下,不超过400平米,不是很贵的价位,相比普通商品房配套设施更齐全、更讲究格局。

5、复式住宅:由香港建筑师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房屋,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它在概念上是一层,其目的是提高住宅空间利用率。

房屋建筑密度标准是什么?

1、新建居住区的居住建筑密度是:4层楼区一般可按26%左右,5层楼区一般可按23%左右,6层楼区不高于20%。规范上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国家规范是没有小高层的称呼,那是开发商提出来的。

2、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相对于同一建筑地块,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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