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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的流程为首先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供证明本人符合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材料,再由贷款机构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订立借款合同,由贷款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日期发放贷款。
1、申请:贷款申请人需要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商业贷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审查:银行对贷款人的贷款需求及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3、签订合同:贷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的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4、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5、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6、签订还款协议: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