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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受理原住房贷款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申请人需要与银行确认购房贷款尚未结算,同时提前向银行申请贷款结算。银行同意后,可以办理下一笔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人必须保证原商业购房贷款还款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行为;申请人向社会转让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申请人以前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企业向社会公开转让的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品房贷款余额范围内,方可受理。但是,公转贷款利率是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
第一步、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向商贷银行提出申请,领取《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转贷资料夹》,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商贷银行。
第二步、贷款受理,资料审核
当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与银行工作人员面谈,并审核、打印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要对申请人转为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能力进行测算,包括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如果初审未通过,就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三步、办理担保,签订合同
初审通过后,银行需告知转贷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接下来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四步、预存资金,补缴差额
申请人需要补缴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相当于补交首付款,用自有资金存入公积金贷款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五步、贷款发放,办理抵押
走完上面的流程后,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借款人结清原商业贷款。之后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同时办好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