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要交几年

宝应房产网    2023-12-01    71

1、公共维修基金属于一次性交纳。根据相关规定表明,商品住房在销售时,业主和售房单位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业主需根据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维修基金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算入住宅销售收入。

2、房屋维修基金包括公用设施基金与维修基金。其中维修基金,包括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与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房屋公用基金也就是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等项目,不可以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是钱随房走,当房屋转让时,账户余额转移给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1、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

2、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维修方案、工程预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编制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征求相关受益业主意见,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

3、申请人持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表等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4、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准予使用通知书。

5、申请人取得准予使用通知书后,按照已申报的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维修资金结算手续。

6、对符合维修资金划转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出具维修资金划转通知书,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维修资金划至维修单位。

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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