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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商品房贷款流程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2、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3、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发放按揭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5、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6、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开发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