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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者是欺诈等行为,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如果是买方单纯的不想买了,也是可以退回定金的,至于能退多少需要双方协商,而且买方还要付违约金。
1、协议签订主体:定金协议签订时的当事人应与主合同人保持一致,主体不一致,定金协议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约定交付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协议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3、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协议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时视为交付
4、定金的数额必须在房屋成交金额的20%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成交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
5、写明是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协议中的款额如果不明确性质,不写明定金字样,容易发生争议;协议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如果写成订金、预付款、认购金、诚意金等,协议条文无明确约定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法律效力。
6、违约责任应该具备可操作性:买卖双方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购房合同的担保,买方拒绝购房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拒绝卖房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