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房能继承吗

宝应房产网    2023-08-08    96

共有产权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一类,根据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子女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继承的便是共有产权房的使用权和部分产权。如果子女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继承之后,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具体方法是将房屋售出,获取属于个人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由政府所得。

售出方法和后果会使共有产权房屋的性质面临着变和不变两种后果:房屋的交易必须满足五年的时间才能上市交易,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普通购房者的话,那么房屋的属性便会由共有产权房变为商品房,交易之初,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次交易的购买者是政府的话,那么政府可以将收回的房屋继续按照共有产权房的性质进行出售。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为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从而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所建立的一类房屋。该类房屋由个人和政府按比例出资,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双方权益,共同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北京共有产权房的利弊

“共有产权房”增加了土地成本,且房价实际上是“随行就市”。“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北京共有产权房的利:“共有产权房”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的弊:客观上,“共有产权房”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不啻于维护了商品房市场价格。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共有产权房”的出资方式,它是由政府按照“三七开”或“五五开”垫资,并不影响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等。就其出资方式的本质来说,与开发商推出的所谓“零首付”优惠政策比较,前者的垫资人是政府,后者的垫资人是房产商,从融资模式上看,并无本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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