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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房子是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管理,根据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业主如何收房1、开发商发出验收房子的具体时间,可能以短信或者以信件的形式。而业主在接到通知书之后,先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如果出现了逾期,可以提出相关的意见,并且后期再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去收房。
2、另外还要确认物业费的收费问题,开发商会选聘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验收合格之后,才可以缴纳物业费,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当中明确相关的物业费,收取的条款项目。
3、这里还涉及到了契税的缴纳问题,可能验收房子的时候才会缴纳,也是业主和开发商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因为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契税、交易费等,要不然就不办理入住手续。业主不愿意缴纳,很多原因是怕开发商缴纳了之后,用于其他目的,不能够尽快办理房产证。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违约的责任,才能够对双方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