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366873355
开发商把人防车位卖给业主,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赔偿,根据规定,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作停车使用的车位,该类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
小区车位分类1、敞开式地上车位
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通过在小区土地上划线确定的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这些成为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2、地下车库(位)建筑面积分摊
如果地下车位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应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用,严格地说是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
3、改造车位
还有一类车位是在小区规划时就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私自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车位由于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内,因此无法取得产权证,除非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产权证,才能够合法出售,否则仍然属于业主共有。
4、三面有护围的地上车库(位)
如果开发商在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库(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经过房管局审批核发了产权证,那么开发商就可以正常出售。
5、地下车库(位)属于人防工程
还有一类停车位,是人防工程车位,有的是和普通车位在同一楼层,二者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唯一可以区分的是,人防工程车位区域中有厚厚的大铁门,在遇到灾害或者战事时用于提供避难场所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具体讲就是,开发商投资建设了人防工程车位,所以应当享有所有权、收益等所有权的相应全能。而国家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商以转让或出租的方式处理人防工程车位的使用权,因此,开发商有权对人防车位使用权做出转让或出租的处理。不过如果开发商将人防工程造价纳入到公摊物业中,由全体业主买单,那么车位就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6、地下车库(位)建筑面积未分摊
如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取得了产权证,开发商就能出售车位,前提是只能出售给本小区的业主,但如果跟业主没有事先确定,就不一定属于开发商了。对这一点,不少城市都有相应规定,比如《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库进行特别约定,车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