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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预交6个月合理,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1、失责不用交物业费。
对于小区物业, 业主们要求并不高,只要服务合格即可。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要求,许多物业都无法满足,就比如小区明明都装了监控设备,但物业却在值班期间睡觉,导致不少业主家都出现了被盗的情况。对于这种不负责的物业,业主们完全可以不用交物业费,还可向物业索要赔偿。不过,业主们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证据,才能拒交物业费。
2、清楚收物业费标准。
不同的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不清楚自己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标准,那么即便物业提高了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恐怕你也察觉不到吧?因此,大家在交物业费时,一定要问清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以及这个标准的相关文件。一般来说,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了解公共收益去向。
许多业主都认为,电梯间的广告收益归小区物业所有。其实不然,电梯间的广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即便小区物业不向业主们分发这笔收益,也该用于抵扣物业费。除此之外,小区公共区域租赁租金也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可别不管不问。
4、业委会是否签合同。
业主与物业是劳务合同的关系,即业主出钱,物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未与业主们签订物业合同,就擅自增加服务项目,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了。但是,如果物业已经与业委会签订了合同,即便没有与业主签合同,业主们还是要按时缴纳物业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