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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
2、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
3、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有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期间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有效有关证件。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并同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并获得房产卖契。期间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图章等有效有关文件。
3、在办理好以上的过户手续之后,买方携带着房地产交易所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期间需要携带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买卖合同等有效有关证件和文件。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仔细审查和谨慎验证后,买方就可以领取该套房屋的房产证了。
房产证办理注意事项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和质量,避免证书和文件不齐或者有不明确、不正规等现象。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必须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
3、每个缴费、领取相关证明和文书的环节,都必须向有关部门索要正式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