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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够决定:
1、如果地下停车场不属于公摊部分,而且业主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也明确说明了地下室停车场面积不包含在公摊面积之内,这样的停车场就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有权利对停车位进行出售,或者把停车位出租出去,不属于业主,业主只能选择购买或者出租。
2、如果小区的停车位已经划入了公摊面积,而业主购买房子的时候,已经将公摊面积的费用一起交了,这时候小区地下停车位就应该属于所有的业主。
需要注意的是地下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车位,但是其所有权是归人防办公室所有的。
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1、小区的公共空地
据了解:有些小区的空地,甚至是绿地,开发商画根线就收钱。有的出售给业主,或者是按月出租。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此类车位可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纳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若地下车位面积未被分摊,则开发商有权对购房人出售产权,前提条件是只能预售给本小区的商品房预购人。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小区地下车位的产权不能随房子一起出售。如果没有明文规定,地下车位应归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