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宝应房产网    2023-05-27    76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作用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生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浙江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等相关法律。上述法律法规都指向一点,即对于需要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核准预售许可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公开预售商品房。

没有预售许可证可以开盘吗?

没有预售许可证不可以开盘,因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或者预售许可证是过期的,卖方销售房屋是违法的,即使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购房者可以依法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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