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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件:卖房过户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话,需要准备暂住证。
2、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是房屋原值的重要票据,可以证明缴税的情况,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是需要提供此发票的。
3、房产证:房产证是证明你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可以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处理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你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了。且不管你是要去银行贷款,还是要再次出售房屋,都要用到房产证。
4、物业费发票:物业费和供暖费的发票都要保留好,毕竟现在发生不少物业公司会以“没有发票不能证明已经交过物业费”为由,索要物业费的情况。
5、合同备案证明:一般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将合同拿到当地房产局做登记备案,一个房屋只能做一个备案,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显示的备案人是自己,这样开发商就无法将购房者买的房屋一房二卖。若合同不备案,开发商就可以撤销,即便签了合同,还可以再卖给别人。
1、卖方必须要持有买卖契约书的正、副本(同时还需要贴足印花税票),身份证的影本,增值税的税单,契税单,还有土地、建物的所有权状,同时还需要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好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相关的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者是更名。
2、就像二手房的房屋产权是不是清晰的,房子的面积有多大,是不是抵押的物业,属性是什么等相关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房产证没有办理完毕的房子是不可以卖的。
3、相关的人员也不可以轻易地提前交房。在交易的过程中,有的购房者也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再入住。一般来说,即使是签了购房的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也要对于屋主提前交房的要求再三考虑。
4、合同的细节也要讲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问题,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就不会特别关注了。如果说,这些细节的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那么就不会产生一些“后遗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