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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3、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代办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居住证有什么用?1、居住证拥有金融服务方面的功能,它能绑定个人银行账户,可以查询到账户的余额和支付业务。
2、可以乘坐公交车,只要标有居住证服务的车辆都能够使用。
3、可以使用电子服务平台,在申领和申请的过程中能够在平台自助服务。
4、还拥有电子钱包的功能,可以在一些商户的pos机上实行小额的消费。
办理居住证流程是什么?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