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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2、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首套房贷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回归基准,二套房贷没有放松迹象。市民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四个步骤。
1、预约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夫妻之间谁到场拿谁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预约。查询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办理预约号的时间是工作日的8:30到11:30,14:30到17:00。
3、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男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男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5)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在查询后进行缴费盖章即可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