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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收房验收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检查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一方面就需要全面规范的检查房子的各个方面,这样才能确保收房验收阶段的顺利进行,下面这四点提醒就详细说明了验房之外需要注意的地方,值得了解。
一、各种收房资料要看齐
一些市民反映,由于对收房程序不太了解,收房时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正式宣布房子已经完工,并具备合同的各项交付条件。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同时,业主要查看房屋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
二、一定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收房时最好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是不是您所购买的房屋,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三、仔细查看《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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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业主收房时看到了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却不知道,自己买的那一栋是否已经备案了。按照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业主在收房的时候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四、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房时,会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才能收房。
提醒: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其实除了验房本身需要重视之外,验房所需要的文件,验房所应具备的条件也都非常重要,千万不能马虎,尤其是上面提到的这四个要点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