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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2、建设单位提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建设单位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4、建筑主体及消防设施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7、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现场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等。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