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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并不是要全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集体产权制度下的股份公司。改革的根本任务是要建立产权关系更加明晰、农业经济与市场竞争更匹配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更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基层社会经济组织系统。在这个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改革路径。
1、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集体资源性资产清查数据衔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总结清产核资工作经验和成效。
2、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面不断深化。扩大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选择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200个左右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将试点范围覆盖80%的县。指导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争取在年底前完成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的颁证比例能达到70%。
3、扶持并壮大农村的集体经济。开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的示范,研究制定支持集体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
4、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为正式启动立法做好准备,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配套修订工作。
5、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各地改革进展特别是清产核资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改革在面上落实落地、各项硬任务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