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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款一样是受限购令限制的。
2、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3、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5、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一、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2.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