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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起诉时无法提供房产代持协议的,法院一般会通过以下几点来判断房屋产权的归属:
第一,购房款由谁支付,如果你能证明购房款,全部由你一个人支付,那这个官司你就赢了一半。
第二,是否存在,形成房屋带持关系的正当理由,例如你想在这城市买房,却不符合买房的条件等等。
第三,房产证有谁使用房屋有谁出资装修,是谁在居住使用,虽然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但你却持有房产证及装修和居住使用房屋,而对方又无法对上述情况提供合理的解释,这些都可以证明,他是代理持有房屋产权。
借名买房如何过户到自己名下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现象。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对被借名人提起给付之诉,要求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为借名人,且被借名人协助借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并且与出名人之间有关于借名登记约定的,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
也可以同过赠与的方式过户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